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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构建和谐社会
吉林省农业科技学院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办07级兽医专业赵清华
自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连续几年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温家宝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可以看出: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终结了几千年农民种地交税的历史,连续四年粮食增产,2007年达到50150万吨;全面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费、粮食直补、良种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等综合性补贴等一系列惠农政策。这些都是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农民富裕,农村发生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但要真正达到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改变中国几千年的“人治”社会向“法制”社会的观念的转变,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我是土生土长的农民,在农村生活了很多年,期间也出去上学、工作,见识了外面的繁华和无奈,最后又回到了农村。十几年为了自己的小家努力的打拼,经历了不知法,不懂法,不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到最后学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过程。用了3年的时间刻苦自学,拿到了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证。
因为我学习了法律,掌握了法律,学会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乡邻,周围的亲戚朋友有什么问题都来咨询和寻求帮助,我开始了对相关问题开始特别的关注。这几年不论是身边发生的事情,还是在新闻媒体中看到的案例,事件中都有因为农民不知法不懂法,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事情屡屡发生。2007年我重新回到学校,成了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办学员。同学都是来自全省各地的农村学生,从和同学的接触中和在法律课堂上反映出的问题我充分的看出:农民虽然开始有了法律意识,但他们的对农村相关的法律知识这却几乎是一片空白或有很大的误解。
要想真正达到和谐社会的要求,就应该加大对农村的法律宣传教育,让高高在上的法律条款走进农民生活中,让农民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贴近农民实际生活的常用条款具体是什么,让他们了解了,知道了才能遵守。如果根本都不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也就不可能谈上知法懂法不犯法了。
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但农民的知识水平和素质还是很低的。加上我们农村基层干部有很多自身素质不够,还在维系几千年的官老爷的作风,对国家的政策法都不很懂,更何况普通的老百姓了。如果只是把生硬的法律条文贴在那让老百姓去了解,就是一些高学历的非专业人士也是很头痛的事情。在普法宣传上,贴近农民生活常用的法律像《民法》、《刑法》、《土地法》等法律条文,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表达出来,以通俗的语言讲解,也可以以文艺演出的形式介绍一些常识,让农民了解了国家的法规,懂得了触犯法律的后果才能规范自己的行为,遇事情不能冲动。
在农村得很大一部分的刑事案件的发生就是因为不懂法律造成的,本来起因都是因为很小的事情,结果后果很严重。对于国家和社会产生的危害性就不用说了,就是对农民个人的家庭也是很大的打击,也带来一些相关的社会问题。
加强农村的普法宣传,让农民知法,懂法不犯法,要让农民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我自己的生活经验,在学习法律之前受到不法侵害时往往都是息事宁人,尤其是在国家基层一部分执法人员,对待农民经常出现吃、卡、拿、要、行政乱收费,乱罚款。当我对此开始无奈时,我开始学了法律,开始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民懂得法律常识,在生活中就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农村春季购买种子农药时就能保留票据作为证据,外出打工时签定劳动合同,仔细阅读条款,看病时候保留各种单据,一旦出现纠纷的时候就不会出现取证难,维权难。
如今,国家已提倡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依法治国,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不应该再以弱势群体的形象出现在当今的历史舞台上。我们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正在把国家的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一步步的灌输到百姓的生活中,让农民知法学法,懂法不犯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国家也提倡的构建和谐社会,城乡统筹发展。在培养农民致富带头人、政权接班人的“一村一名大学生”项目上,也为学员们开设了法律和农村政策与法规的课程。当这些具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学员回到地方大展宏图的时候,他们也一定会把法律知识普及到吉林大地的每个角落。
董光明2008-3-25